关于变更拍卖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批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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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一篇 2008-05-19 12:04:37
乌鲁木齐市商务局:
你局《关于新疆贵源拍卖有限公司变更住址的请示》(市商务行发[2008]107号)、《关于新疆英合拍卖有限公司变更住所的请示》(市商务行发[2008]104号)及《关于新疆阳光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住所的请示》(市商务行发[2008]106号)收悉。经研究,批复如下:
一、同意新疆贵源拍卖有限公司变更经营地址,由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钻石城45号变更为乌鲁木齐市西北路458号新疆科学大厦第一幢4层2号。
二、同意新疆英合拍卖有限公司变更经营地址,由乌鲁木齐市南昌北路376号变更为乌鲁木齐市光明路387号晨报大厦2302室。
三、同意新疆阳光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经营地址,由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8号双银大厦1408室变更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东风路138号聚天大厦10楼B座。
请你局通知申请人,按照行政许可有关规定要求,在本批复下发后10日内来我办领取变更后的《拍卖经营批准证书》,并按照有关规定,到工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。
二OO八年五月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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