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确定我区2008年度具备公物拍卖经营资格拍卖企业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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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一篇 2008-05-19 12:30:25
关于确定我区2008年度具备公物拍卖经营资格拍卖企业的通知
新贸市场[2008] 70号
伊犁哈萨克自治州,各州、市、地贸易主管部门,各有关拍卖企业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》及我办《关于印发自治区公物拍卖企业经营资格确定办法的通知》(新贸市场[2002]109号)有关规定,经对提出申请承担2008年度公物拍卖业务的拍卖企业经营资格进行认真审查,现确定我区2008年度具备公物拍卖经营资格的拍卖企业二十八家,有效期为2008年4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。
一、确定以下十三家拍卖企业为自治区级公物拍卖企业,公物拍卖范围为:自治区行政区域内。
新疆嘉盛拍卖有限公司
新疆信成拍卖有限公司
新疆双兴拍卖有限责任公司
新疆贵源拍卖有限公司
新疆嘉信拍卖有限公司
新疆平心拍卖有限责任公司
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拍卖有限责任公司
新疆天平拍卖有限公司
新疆诚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
乌鲁木齐信诺达拍卖有限公司
新疆宝鼎拍卖有限责任公司
新疆华鼎国际拍卖有限公司
新疆佳正拍卖有限公司
二、确定以下十五家拍卖企业为地州(市)级公物拍卖企业,公物拍卖范围为:公司注册所在地的行政区域内。
阿克苏地区鑫达拍卖有限责任公司
新疆宏科拍卖有限公司
昌吉回族自治州佳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
哈密地区神洲拍卖有限责任公司
新疆广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
新疆华伦拍卖有限公司
石河子市金虎拍卖有限公司
阿勒泰地区鑫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
巴州新辉拍卖有限责任公司
伊犁赞成拍卖有限公司
新疆和田金禾拍卖有限公司
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
阿拉尔市鑫荣拍卖有限责任公司
新疆奎屯融通拍卖有限公司
新疆标正拍卖有限公司
凡经自治区确定公物拍卖经营资格的拍卖企业,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、法规开展公物拍卖活动,并将公物拍卖情况按有关规定报我办和所在地贸易主管部门。
二OO八年四月二十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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